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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因离婚争财产砍死岳母被执行死刑

  本报讯(记者 汤小均)因与妻子离婚争夺财产,绵阳男子刘高全用菜刀将妻子连砍数刀致五级伤残,并用菜刀砍死岳母。昨日上午,曾在绵阳引起强烈反响的砍杀妻子岳母的“菜刀男”刘高全被执行死刑。

  2007年9月23日,因感情不和,刘高全的妻子刘洪碧向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于同年11月28日判决不准离婚。2008年6月25日晚10时许,刘高全在其岳母位于普明北路的家中商谈离婚事宜,与妻子因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。随后,刘高全冲进一楼厨房拿起菜刀,朝刘洪碧颈部猛砍一刀。刘洪碧奋力跑出屋外,刘高全追上后砍击刘洪碧颈、肩部数刀,致使刘洪碧重伤倒地,后鉴定为五级伤残。这时,刘洪碧的母亲古术华见状,上前抱住刘洪碧,刘高全又持菜刀朝古术华连砍数刀,致古术华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刘高全将菜刀丢弃在附近公路上后,返回古术华家中,随后用刀割腕并打开液化气罐点火企图自杀。接到报警后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,并将刘高全抓获。

  绵阳市中院审理后于2008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,认为刘高全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放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宣判后,刘高全提出上诉,省高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昨日上午,刘高全被执行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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